摄影摄像服务承揽合同(摄像服务)
摄影摄像服务承揽合同
合同编号:_
定作人(以下简称甲方):
姓名/公司名称:
身份证号/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地址:
联系电话:
承揽人(以下简称乙方):
姓名/公司名称:
身份证号/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地址:
联系电话:_
鉴于甲方希望委托乙方提供摄像服务,乙方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技能,双方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经协商一致,签订本合同,以资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 服务内容
1.1 乙方为甲方提供摄像服务,具体包括:(例如:拍摄甲方婚礼仪式、宴会过程等)。
1.2 拍摄时间:年月日时分至时分。
1.3 拍摄地点:。
1.4 服务要求:乙方使用专业摄像设备,确保画面清晰、稳定;最终交付成片时长约分钟,格式为(如MP4),分辨率不低于。
第二条 承揽方式
2.1 乙方应以自己的设备、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,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不得将主要工作转承揽给第三人。
2.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拍摄,但甲方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。
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
3.1 服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元(大写:)。
3.2 支付方式:
(1)合同签订时,甲方支付定金/预付款元(不超过总报酬的20%);
(2)拍摄完成且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,支付余款_元。
3.3 支付账户:
户名:
开户行:
账号:_
第四条 工作成果交付
4.1 乙方应在拍摄完成后日内,向甲方交付最终摄像成片及相关素材。
4.2 交付方式:(如U盘、网盘链接等)。
4.3 甲方应在收到成片后_日内进行验收,如有异议应书面提出;逾期未提视为验收合格。
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
5.1 甲方义务:
(1)按约定支付报酬;
(2)提供必要的拍摄条件与配合;
(3)尊重乙方创作,不得随意变更要求。
5.2 乙方义务:
(1)按时、保质完成拍摄与制作;
(2)妥善保管原始素材,交付后_日内删除或按甲方要求处理;
(3)未经甲方同意,不得将成片用于展示、宣传等用途。
第六条 知识产权归属
6.1 乙方对拍摄的原始素材及成片享有署名权。
6.2 成片的著作权(除署名权外)自交付并通过验收后归甲方所有,乙方使用需经甲方书面同意。
第七条 违约责任
7.1 甲方逾期付款,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的%支付违约金。
7.2 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,每逾期一日按报酬总额的%支付违约金。
7.3 因乙方原因导致拍摄失败或成果不符合约定,乙方应退还已收报酬并赔偿损失。
7.4 任何一方违约,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。
第八条 保密条款
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等,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,保密期限为合同终止后_年。
第九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
9.1 经协商一致,可变更或解除合同。
9.2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,可解除合同,互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9.3 甲方在拍摄开始前解除合同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;乙方在拍摄开始前解除合同,应双倍返还定金。
第十条 争议解决
因本合同发生争议,双方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向_人民法院起诉。
第十一条 其他
11.1 本合同一式份,甲乙双方各执份,具有同等效力。
11.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11.3 未尽事宜,可签订补充协议。
甲方(签字/盖章):
日期:年月日
乙方(签字/盖章):
日期:年月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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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26 16:27:45